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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务院首次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让提升营商环境“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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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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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2018年,国务院首次常务会议的首个议题,是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会议提出,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并明确提出“要借鉴国际经验,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逐步在全国推行”。
  “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非常有必要。”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这样可以客观地评价中国目前营商环境的现状到底怎么样,以及中国营商环境改善过程当中的进步到底有多大。
  赵萍说:“对营商环境建立评价机制,可以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中国营商环境的现状,向世界各国所有投资者传达出正确的评价信息,从而为这些投资者正确选择自己的投资国别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也可以对那些刻意抹黑、扭曲中国营商环境的行为给予强有力的反击。”
  测算显示,良好的营商环境会使投资率增长0.3%,GDP增长率增加0.36个百分点。业内人士认为,对照国际标准来建设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顺应了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能更好地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同时,也有利于及时反馈和矫正改革中的问题,将改革推向纵深。
  目前,国际上对地区营商环境的评估有若干套指标体系,世界银行每年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比较具有代表性。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营商便利度5年间在全球排名上升了18位,在世经论坛等其他国际组织机构的排名中上升幅度更大。
  “营商环境,通俗讲就是吸引力。”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这种吸引力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传统型的具备诸如劳动力成本低廉、政府给予税收优惠、基础设施完善等条件;另一个是各项优惠力度并不明显,但该地区机会更多、法治化程度更高,具有让来投资的企业更放心的法治环境。“我国正从第一个层面向第二个层面转变,这样释放的吸引力会更强、更稳定、更有持续性和可预期性。那么,相应的评价体系也要增加相关因素的权重,使其更相匹配。”
  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的建立,应该说条件已经完全具备了。”赵萍认为,首先从研究方法上来说,无论是国际组织还是欧美等发达国家,都有很多成功的方法论和指标体系可供我们借鉴使用;其次,营商环境评价的人才队伍,在中国也是完备的。比如投资、信用、投资者信心指数等方面都有相应的研究机构和人才,可以说这方面的人才储备是充足的;再次,和营商环境相关的一些先行指标体系,目前在中国也相对比较完善。比如消费者信心指数、PMI、PPI、CPI等指数都可以作为营商环境当中一些重要的参考指标。同时,如果把已有的这些参考指标吸纳进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也会变得更加容易。
  “不过可能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它还是一个单一的指标体系,不容易有其他的指标做相应的印证和检验,因此对营商环境现实情况的反映会存在一定的误差。”赵萍建议,应该建立一些系列的指标体系,比如说硬件基础设施的评价、服务环境的评价、产业链配套的评价,然后分别发布,这样对于营商环境就会有更加系统全面的评价,可以排除系统误差。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评价体系的建立既要对接国际标准,又要考虑我国实际。要注重评价结果的量化可比,比如在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上,目前是以新创企业数量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依据,应考虑进一步用定量分析和数据来说话。此外,还要关注改革范例的剖析,重视评估的专业性与独立性等。(记者 姚进)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田惠荣